提出成立闽赣边人民政府,国民党撤走驻军以便红军游击队集中,闽北红军游击队改称人民抗日军独立旅,实行人民言论、结社和武装抗日自由等条件,并允诺停止进攻国民党军队和打土豪、实行减租减息。
谈判成功后,双方停止了军事行动。
10月,陈丕显同汀瑞边游击队负责人彭胜标,一起到瑞金县城与国民党独立三十三旅旅长黄镇中举行正式谈判。
在谈判过程中,陈丕显等首先阐述了共产党顾全大局,愿和国民党合作抗日的态度,同时驳斥了顽固派对汀瑞游击队的种种污蔑,一开始就掌握了主动权,使国民党对游击队提出的集结点编、筹划给养等问题不得不给予解决,谈判最终达成了合作抗日的书面协议。
11月,中共皖赣特委委派江天辉为代表与国民党地方政府谈判,达成以下协议:
准许游击队派人联络各地红军人员;撤退驻军,停止向根据地的进攻;解除移民并村的封锁线,恢复群众的生产自由;释放全部政治犯;游击队停止打土豪,部队的供给由国民党负责解决。
谈判后,特委又派李步新、江天辉赴南昌,向项英、陈毅汇报请示工作。不巧项英已去南京转赴延安、陈毅去了湘赣边。
国民党江西省保安司令部要皖浙赣边红军游击队到浮梁县集中改编,被李步新、江天辉当场严词拒绝。
此后,陈毅抵达中共皖赣特委所在地,并在特委会议上,详尽地阐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。会议决定将皖浙赣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江西抗日义勇军第二支队。
闽西红军游击队代表邓子恢、谢育才等,同地方当局举行过多次谈判,几经尖锐斗争,于1937年7月29日达成协议,双方在龙岩签订了协议书。
闽中游击区代表杨彩衡与莆田当局多次谈判,于同年9月上旬达成了协议。
闽浙赣游击区首席代表刘英同地方当局谈判于同年9月16日取得成功,双方就一些重大问题签署了协议。
浙西游击区领导人粟裕,给国民党地方当局递送了《国共合作抗日建议书》,双方经过谈判达成协议。
豫南游击区领导人周骏鸣等同地方当局谈判,于9月达成将红军游击队改编为豫南抗日独立团的协议。
南方各游击区同国民党地方当局的艰苦谈判成功,标志着南方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式,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结束,红军游击队纷纷出山,改编为抗日武装,为新四军的组建奠定了基础。
在国共合作抗日的新形势下,如何改编南方8省红军游击队的问题摆在国共两党面前。
国民党对中共在南方的革命力量心怀仇恨,仍念念不忘拔去这些革命支点,企图采取北和南剿的方针,剿灭南方红军游击队。
在“清剿”未达到目的后,又想以抗日之名收缴瓦解红军游击队。
中共中央考虑到,南方各游击区是今后南方革命运动的战略支点,不应该轻易地放弃。
因此,起初的想法是将各边区红军游击队改编为独立团、民团或保安团等地方武装形式;各地队伍不集中,不要求换地方,不脱离根据地,坚持在原地开展抗日斗争。
但随着局势的迅速变化,这一构想很快作了新的调整和改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