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阳刚刚爬上地平线,孟凡就骑着驴子,领着顺子,踏上了去往长安的路途。
天不亮,崔莺莺就为他准备了充足的干粮和水,当然也少不了让孟顺带上几大贯铜钱。
从孟天和处讨来的一百贯钱,孟凡全数都交给了崔莺莺保管。
打从娘胎里出来,他还从来没有离开过灞城镇的范围。这次去长安城,可以算作是孟凡人生第一次远行。
尽管这次远行实际上并没有多远,可那个当今世界第一的大都市,依然让孟凡充满了遐想。
那可是大唐的长安城,中西交融,气象万千,是华夏几千年来的高光,是这个时代当之无愧的国际化大都市。
而对于自小生活在其间的崔莺莺来说,那地方却无疑更像是一个巨大的万花筒,让她既感到迷茫,又充满了迷恋。
她是从那个地方,被孟天和用一匹绢帛买回来的,也是在那个地方,度过了自己人生的前八年。
对于那里,她有一种深切的怀念,又有一种莫名的怨愤。
她恨自己父母,无情的抛弃了她。又怀念生长在那里的每一刻。总想从中找出些蛛丝马迹来,以找到自己的来处。
看着孟凡主仆摇摇摆摆的骑着驴子消失在官道尽头,她的心也恨不得跟着郎君一起,飞往长安城。
自从七八年前,她被公公买回来,做了孟凡的童养媳之后,就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地方。
好在自己郎君昨晚已经答应,等灞城的酒楼竣工,就会带上她,好好去长安城玩几天。
想起昨晚的种种,她的双颊上又不由自主的飞起了片片红霞,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,像是谁都能看见一样。
青天白日想起那种事情,弄得她又羞又燥,赶紧转身朝自己房里奔去。
官道上,一主一仆,悠闲的骑着毛驴,驴背上驮了四只酒囊,两个包袱,缓慢而有节奏的向前赶路。
孟凡兀自闭着眼睛,回味着昨晚的种种。
昨天下午,无故被自己那个风流成性的老爹撩得心火难耐。
又熬了半天蒸馏酒,品尝了几小盅自己蒸馏的高度白酒,他那心里更是火烧火燎的。
到了晚间,在灯下,一眼瞧见崔莺莺那如雪的肌肤,如花的娇面,顿时就酒壮怂人胆,越了雷池半步。
好在关键时刻,崔莺莺又羞又惊的哭了起来,他才清醒了几分,没有破坏自己最初的愿望。
他已经和崔莺莺商量好了,要把那一夜,安排在长安城最美的夜景下。
想及此处,他那心里顿时就涌起了一股甜蜜的风暴,那感觉既酸爽又撩人,让人欲罢不能。
难怪前世有一种说法,人一恋爱就容易变傻。
孟顺看着小主人骑在驴背上,闭着眼睛一脸陶醉的表情,还以为小主人在幻想着驴背上的那些酒能卖多少钱呢。
昨天他亲眼目睹了小主人利用大锅,饭甑,瓦盆和冰块制作的酿酒器材,神奇的把十坛玉楼春,变成了四坛清酒。
那种清酒清香甘冽,入口辛辣,简直让他惊掉了下巴。
即使他不太懂酒,也知道,这又是一种大唐从来也没有出现过的东西。